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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號: | pjsrmzf-2021-000266 | 主題分類: | 2021年 |
發(fā)文機關: | 盤錦市政府 | 成文日期: | |
標 題: | 對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《關于落實民辦幼兒教師參評權利的建議》第68號建議的答復 | ||
發(fā)文字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1-10-09 | |
主 題 詞: |
對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《關于落實民辦幼兒教師參評權利的建議》第68號建議的答復
尊敬的劉麗新代表:
您在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提出的《關于落實民辦幼兒教師參評權利的建議》我局已收悉,首先感謝您對教育事業(yè)的關心和支持,經(jīng)認真研究,現(xiàn)答復如下:
自2016年遼寧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以來,主要對健全制度體系、完善評價標準、創(chuàng)新評價機制和實現(xiàn)與事業(yè)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等方面進行了改革并提出了新的要求,尤其是提出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,這對民辦學校和民辦幼兒園教師的職稱評審帶來了一定的難度,針對您提出的問題,我們將提出一系列的措施,具體做法如下:
1.加強組織領導,落實主體責任。教育部門將加強與人社部門的溝通,待2021年省職稱文件下發(fā)后,將做好民辦學校與民辦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的政策制定與評審工作。
2.完善評價標準。根據(jù)國家、省、市制定的中小學教師專業(yè)技術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,綜合考慮民辦學校與民辦幼兒園教師的特點和要求,制定具體評審條件。
我們將結合您提出的寶貴建議,認真落實民辦學校與民辦幼兒園教師的職稱評審工作,切實提高民辦學校與民辦幼兒園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,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!
再次感謝您對我市教育事業(yè)的關心和支持,如果您還有其他意見和建議,請與市教育局聯(lián)系,聯(lián)系人:宋士峰,聯(lián)系電話:2283586。
盤錦市教育局
2021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