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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號: | govszjj-2023-157995 | 主題分類: | 2023年 |
發(fā)文機關: | 盤錦市政府 | 成文日期: | |
標 題: | 對市九屆人大二次會議《關于加強房屋出租管理的建議》(第65號)建議的答復 | ||
發(fā)文字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3-05-29 | |
主 題 詞: |
對市九屆人大二次會議《關于加強房屋出租管理的建議》(第65號)建議的答復
尹久輝代表:
您提出的《關于加強房屋出租管理的建議》由市住建局負責辦理,現將建議辦理情況答復如下:
一、關于重新修訂《盤錦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》和提請市人大出臺《盤錦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條例》兩項建議辦理落實情況
2017年,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將《盤錦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》列入了立法論證項目,市住建局作為起草單位開展了大量的準備工作,包括完成了起草說明、草案、起草依據對照表以及開展的相關論證和征求意見等工作。但從2019年起,國家住建部著手起草《住房租賃條例》,2020年通過網站公開征求社會意見,下一步將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進入審議階段。如《住房租賃條例》由國務院發(fā)布施行,原住建部出臺的《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》將廢止,據此,市人大從2019年起沒有將《盤錦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》列入立法論證計劃。
我局認真研讀了《住房租賃條例》(征求意見稿),比較住建部出臺的《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》無論在法律的權威性、結構、體例、還是在具體的內容上都有了較大的改變,鑒于此,我局認為:無論是修改《盤錦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》還是出臺《盤錦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條例》,時機暫不成熟。待《住房租賃條例》施行后,我局將按照市人大立法計劃積極開展相關立法論證工作。
二、關于建立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,打破“數據壁壘”實現相關部門間數據共享辦理落實情況
國家住建部征求意見稿《住房租賃條例》第三十七條明確規(guī)定:直轄市、設區(qū)的市級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,提供機構備案、房源核驗、面積管理、信息發(fā)布、網簽備案、統計監(jiān)測等服務,與公安、民政、自然資源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、稅務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審計、住房公積金等部門和單位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機制,向社會提供安全、便捷、高效的服務。我局近年來高度重視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建設,2018年與市建設銀行簽訂戰(zhàn)略合作伙伴協議,規(guī)定由市建設銀行為市住建局免費提供住房租賃服務平臺,供各縣區(qū)住房租賃管理工作中使用。為了能夠保證該系統正確使用,雙方組織了各縣區(qū)住建部門人員進行了使用和維護培訓,市住建局還將系統服務平臺應用情況列入了工作考核內容。但在后來實際工作中,發(fā)現該服務平臺系統存在著漏洞缺欠,影響了實際使用,致使該服務平臺系統停止了使用。
為了能夠把貴建議落到實處,市住建局采取如下三項措施:
一是與市建設銀行溝通協調,探討原租賃服務平臺修復使用可能性,如短期內可以從技術上修復,市住建局則立即組織各縣區(qū)相關部門開展實際使用工作。
二是向市財政申請租賃服務平臺建設資金,上馬新的租賃服務平臺供各縣區(qū)住建部門使用。
三是新租賃服務平臺上馬后,市住建局協調市大數據中心,將該服務平臺系統與市大數據中心聯網,通過市大數據中心與公安、自然資源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、稅務等部門實現租賃信息共享。
非常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心支持,希望繼續(xù)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。
盤錦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2023年5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