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號: | 主題分類: | 市政府辦文件 | |
發(fā)文機關: | 盤錦市政府 | 成文日期: | |
標 題: | 盤政辦發(fā)〔2014〕5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重新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的通知 | ||
發(fā)文字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14-07-07 | |
主 題 詞: |
盤政辦發(fā)〔2014〕5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重新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的通知
各縣、區(qū)人民政府,遼東灣新區(qū),遼河口生態(tài)經(jīng)濟區(qū),市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鑒于原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聘期已屆滿,為推進依法行政,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設步伐,市政府決定重新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。具體事宜如下:
一、人員組成
孫密文 遼寧光華律師事務所主任
王方皓 遼寧遼河律師事務所主任
馮 帆 遼寧雙興律師事務所主任
王永權 遼寧泰來律師事務所副主任
高鳳榮 遼寧盛達律師事務所主任
趙琳琳 遼寧油海律師事務所主任
侯德生 遼寧泰來律師事務所律師
二、人員聘期
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聘任期為3年(自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)。
三、主要職責
(一)為市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;
(二)為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復議、訴訟、仲裁等重要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;
(三)參與草擬、修改、審核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簽署的合同、協(xié)議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件;
(四)根據(jù)需要參與市政府對外交往和重大經(jīng)濟項目的洽談;
(五)參與市政府規(guī)范性文件選題和草案起草、論證工作;
(六)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。
四、人員管理
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法律顧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;負責對顧問組成員的審核和評價工作;負責提出顧問組成員調整意見。
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14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