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號: | 主題分類: | 市政府辦文件 | |
發(fā)文機關: | 盤錦市政府 | 成文日期: | |
標 題: | 盤政辦發(fā)〔2006〕45號 關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的通知 | ||
發(fā)文字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08-10-09 | |
主 題 詞: |
盤政辦發(fā)〔2006〕45號 關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的通知
各縣、區(qū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: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,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設步伐,實現(xiàn)政府決策的法制化、科學化,市政府決定解除2001年原法律顧問聘任關系,并重新聘任法律顧問組成員?,F(xiàn)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 人員組成 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為徐傳恩、王翔、孫密文、周顯文、孫秀華、楊寶航。 二、 人員聘期 市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聘期為3年。 三、 主要工作職責 (一)為市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; (二)為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復議、訴訟、仲裁等重要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; (三)草擬、修改、審核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簽署的合同、協(xié)議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件; (四)根據(jù)需要參與市政府對外交往和重大經(jīng)濟項目的洽談工作; (五)參與規(guī)范性文件選題和草案的咨詢論證或起草工作; (六)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。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法律顧問組的組織聯(lián)絡和日常管理工作;負責對顧問組成員的工作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和評價,并根據(jù)需要及時提出人員調(diào)整意見,報市政府批準。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○○六年六月六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