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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號: | 主題分類: | 涉農補貼 | |
發(fā)文機關: | 盤錦市政府 | 成文日期: | |
標 題: | 中央財政安排撥付財政扶貧資金660.95億元 | ||
發(fā)文字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16-11-08 | |
主 題 詞: |
中央財政安排撥付財政扶貧資金660.95億元
信息來源:財政部門戶網站 發(fā)布時間:2016-07-20
2016年,中央財政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(zhàn)的決定》精神,按照精準扶貧、精準脫貧的有關要求,大幅度增加財政扶貧資金投入規(guī)模,預算安排中央財政扶貧資金補助地方部分660.95億元,比上年增長43.4%。截至目前,2016年中央財政扶貧資金補助地方部分已全部撥付地方。資金分配過程中, 大幅增加績效評價和扶貧成效獎勵資金規(guī)模,安排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財政貼息,積極支持貧困少數(shù)民族扶貧、以工代賑、國有貧困農場扶貧、國有貧困林場扶貧、“三西”建設等工作。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(tǒng)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16〕22號)和《國務院扶貧開發(fā)領導小組關于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的意見》(國開發(fā)〔2014〕9號)等文件規(guī)定,財政部要求地方切實將扶貧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縣,推進資金精準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