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盤錦市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》政策解讀
一、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據
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22〕19號)、《遼寧省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》(遼政辦發(fā)〔2022〕37號)等文件。
二、文件制定過程
對照省方案分工起草了《盤錦市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》(征求意見稿),目前,《實施方案》已征求財政、工信、交通等26家市直有關單位和部門意見。
三、文件主要內容
實施方案共分為六部分,包括總體要求、主要目標、重點領域、主要盤活方式、重點工作安排、保障措施等,內容與《省方案》保持高度一致。
第一部分提出了總體要求。主要是: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、遼寧振興發(fā)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,統(tǒng)籌發(fā)展和安全,維護國家“五大安全”,有效盤活重點領域存量資產,推動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(huán),為加快實現盤錦建設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先行區(qū)提供重要支撐。
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標。主要是:2022年底,啟動一批全市試點項目,動態(tài)形成盤活存量資產項目臺賬;2023-2024年,盤活一批存量資產,化解一批存量債務,啟動實施一批新項目,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先進經驗,積極爭取國家、省試點示范。
第三部分是重點領域。主要分為:交通運輸領域、農林水利設施領域、能源領域、市政設施領域、環(huán)境基礎設施領域、園區(qū)及物流領域、房地產領域、服務業(yè)領域、新型基礎設施領域、土地資源領域等十大領域。
第四部分主要盤活方式。主要分為: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(REITs),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,利用產權交易平臺開展交易活動盤活,國有資本投資、運營公司以及資產管理公司盤活,閑置低效資產改造與轉型,其他創(chuàng)新模式盤活存量資產等6大類盤活方式。
第五部分重點工作安排。主要是:重點領域牽頭單位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分領域臺賬,各縣區(qū)、經濟區(qū)(開發(fā)區(qū))2022年底前出臺實施方案并制定2023年工作要點。
第六部分保障措施。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、加強財稅金融支持、加強各類風險防控、加強督導考核等5方面措施。
原文:盤政辦發(fā)〔2022〕2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盤錦市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的通知